台"廉政署":政治招牌还是反贪良药
台海网4月19日讯 4月1日,台湾当局“立法院”顺利通过“廉政署组织法”(以下简称“廉政法”)及“法务部组织法”部分条文修正案,这表明长达十几年台湾“廉政署”建设之争尘埃落定。作为一项重大制度改革,“廉政署”组建与否历经长达十余年争论,台当局组建“廉政署”基于何种考虑,其又能否堪当“反贪”重任,在实践运作中将面临哪些考验,台社会各界都在关注
。
台组建“廉政署”缘由
紫藤花开(送友人)_现代诗歌_小故事网 2010年台“法务部”在“法务部廉政署设立说明”中指出,成立“法务部廉政署”是针对台当前社会形势作出的务实之举,设立“廉政署”可让肃贪的力量更为强大、更为周延。具体来讲,台成立廉政署主要基于以下考虑:
一是成立廉政署旨在加大、增强台肃贪与防贪能量,让肃贪、防贪的工作更能发挥效果。“廉政署兀傲的孤客_现代诗歌_小故事网”明确“标本兼治”、“扩大治理面向”两项工作原则,以防贪及反贪为主,肃贪为辅,形成“预防─查处─再预防”之工作模式。具体职能包括策划台廉政政策、开展教育宣传及社会参与、健全预防机制三方面,并针对肃贪个案检讨分析,策进完善预防机制,扩大预防效果。此外驻署检察官直接指挥具司法警察权之廉政官,专门打击公权部门贪读《鲁宾逊漂流记》有感_读《鲁宾逊漂流记》有感作文400字_小学生作文渎不法,以提升肃贪力度。
二是成立“廉政署”以满足民众期待。根据台最近两年民调显示,有七成以上民众希望政府设立专责的廉政机关,成立“廉政署”可视为政府以实际行动回应公众期望。近年来,台司法界贪腐事件使民众对组建廉政署呼声日益强烈,特别是2010年台前立委何智辉案引爆高等法院法官及检察官的集体贪渎案,民众对司法公正性的信心几近荡然无存。2010年爆发的台中市角头翁奇楠杀事件后,嘉鸿与黄馨慧、唐国泰议员组成清廉连线,强烈建议成立“廉政公署”。
此外,台组建廉政署也系国际发展趋势,在台当局看来,此举为践行国际公约,向国际社会展现台肃贪与防贪的决心。总之,基于上述多种原因,2010年7月马英九即公开宣称拟组建“廉政署”推进台廉政体制改革,并推进“廉政法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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